7月10日起第八批国采药品落地山东 天天快看点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执行国家组织第八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称,2023年7月10日起,全省参加第八批国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第八批国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通知要求,2023年7月1日前,主供企业、备供企业、第二备供企业按供应清单分别将中选药品、备供药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完成配送关系建立,供医疗机构购进适量中选药品备货。国采中选非山东省主供及备供企业按照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的原则挂网。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2023年7月6日前,各市医保部门指导药品采购联合体已遴选确定的医疗机构为代表,统一与主供企业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购销协议,购销协议每年一签,首年采购周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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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公开报道显示,今年3月,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29日在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产生拟中选结果,共有39种药品采购成功,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按约定采购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省167亿元。这次集采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平均降价83%,将大幅提高抗病毒药物可及性;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48%;治疗早产的阿托西班注射剂集采前单支价格超过千元,此次集采降至平均240元/支,价格降幅80%。此外,一批抗菌药物价格有效降低,去除了抗菌药物滥用的经济动因,有利于促进临床合理用药。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展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共纳入333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
根据此次山东发布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主供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内,若主供企业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订单及时作出响应,为保障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采购备供药品或第二备供药品;当主供企业出现不能及时足量供应或被取消中选资格等情况,致使不能满足我省市场需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时,我省将启动程序依次以备供或第二备供企业替代原来的主供企业继续履行带量采购协议。当备供或第二备供企业也不能满足供应需求时,我省将启动增补供应企业的流程。
同时山东要求要做好与省集采中选结果衔接。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与第八批国采通用名、剂型重合的品种,不再标识省集采中选身份。同企业的省集采中选价格和第八批国采中选价格不一致的,按第八批国采中选价格执行,省集采中选但第八批国采未中选的,企业按规则自愿联动调整挂网价格,省集采第二评审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落实挂网撤网政策。考虑到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目前市场占有率较高,作为急抢救用药在临床使用上应用较广泛,为平稳过渡,相关品种未过评药品暂不撤网,可按不高于我省肝素类药品中选价格挂网采购,鼓励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中选产品供应清单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备供产品供应清单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山东)第二备供产品供应清单
原标题:7月10日起第八批国采药品落地山东
值班主任:李欢
作者:济南时报·新黄河客户端记者赵璐
责任编辑:鞠月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