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19条措施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 重点支持济南-淄博-潍坊北部等地热能富集区“摸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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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7日讯 抽取地热水用于温泉洗浴要有限度开采,对科技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个人给予奖励……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措施》,围绕地热能开发利用全链条,形成6方面19条支持措施。

为进一步摸清资源家底,在地热勘查和有序利用中,山东将支持地热能调查评价与勘查、推广浅层地热能供暖(制冷)、有序推进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其中,重点支持东营、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济南-淄博-潍坊北部等地热能富集区以及烟台、威海、临沂、济宁等地热能丰富地区中深层地热田调查评价和深勘细查。

支持各市根据供暖(制冷)需求,在满足岩土体热平衡情况下,积极推广地源热泵供暖(制冷)。采用地源热泵技术、不取水的浅层地热能项目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在做好地下水保护的基础上,中深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不受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限制。“取热不取水”的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对抽取地热水用于温泉洗浴的经营性开发项目要严格行政许可,有限度开采。

山东将优化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指导地热能富集市,合理布局地热采矿权区块设置,服务地方地热能产业发展。同时,山东支持开展中深层地热能勘查开发、“地热能+”多能互补、梯级利用、尾水回灌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超长重力热管、相变材料、高效取热换热技术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究应用,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支持范畴。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和发挥领军作用的个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奖励。

山东将支持具备条件的地热能利用项目纳入省重大项目,用地指标由省级按相关规定予以统筹保障。支持符合标准的地热能利用项目纳入省碳金融项目库,支持参与地热勘查评价和开发的企业优先获得地热资源特许经营资格。山东还将推广多场景应用,支持鼓励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项目、新建农村社区以及高铁站、机场等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多能互补、梯级利用。

原标题:我省出台19条措施支持地热能开发利用 重点支持济南-淄博-潍坊北部等地热能富集区“摸家底”

值班主任:田艳敏

作者:林江丽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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