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

本报3月2日讯(记者范俐鑫)今天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出台的《关于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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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涛介绍,省药监局大力实施“安全提升”“鲁药振兴”“铁军锻造”三大工程和“药械创新”“中药突破”“美妆山东”三大计划,守底线保安全,追高线促发展。其中,完善“政策链”,单独或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促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30条、促进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3条、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16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塑强“创新链”,实施“一企一策”“一品一策”,助力企业以病患需求、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研发。2022年获批新产品132个,一类创新药3个,占全国六分之一,保持全国第二。激活“人才链”,联合人社等部门出台加强检查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了设置首席检查员、增设检查员专业职称等高含金量措施,属全国首创。

进入“十四五”时期,我省药品流通市场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年销售额约为1600亿元。全省有11家企业跻身全国药品批发百强,10家企业跻身全国药品零售百强;全省共有药品现代物流企业57家,仓储总面积71万多平方米,第三方储存配送能力折合药品货值约852亿元;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约28万人,对就业、GDP、税收均有较大贡献。

为了破解药品流通产业发展遇到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省药监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了《若干措施》。据此,我省将持续优化药品流通行业结构,支持产业升级发展。鼓励药品批发、零售企业优化网点布局,实现网点布局与区域发展相适应、药品供应能力与药品需求相匹配的均衡有序发展;支持药品流通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倡导提升药品零售连锁率,提升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

同时,鼓励创新药品流通模式,引导“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在保证药品可追溯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集团内多仓协同配送,探索药品直调试点;积极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集团内仓储资源整合利用。推进“互联网+医药”深度融合,比如,支持药品流通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融合发展;鼓励药品生产经营电子化追溯、索取使用电子化首营资料及药品质量档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药品流通效率。

推行简政利企便民新举措,为群众购药提供更多便利。推进网上购药医保结算,支持网上购药平台为患者提供购药、配送到家等服务;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实体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机构的处方流转,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为群众购药提供更多可能的方式。

简化审批服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在落实“放管服”要求方面,提出“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升级改造”“简化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审批程序”“优化委托检查”,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孙亚平介绍,省发展改革委将围绕落实《若干措施》,大力发展医药物流产业。围绕优化药品供应网络布局,实施一批医药物流领域重点项目,支持一批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推动医药物流产业集群化、高端化发展。积极推动医疗应急物资设施布局建设,支持一批重大应急保供项目落地实施,切实补齐医疗应急物流设施短板。

同时,推进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对药品流通行业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青岛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德州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建设,力争更多项目通过国家审核。

此外,还将加快药品流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监管部门建立健全药品流通行业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完善差异化监管,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中国(山东)官网的作用,将监管部门产生的药品流通领域信用信息,及时归集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对可以公开的信息,通过信用中国(山东)官网进行公开公示。对监管部门认定产生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原标题:山东创新监管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 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互联互通

值班主任:颜甲

作者:范俐鑫

责任编辑:颜甲

关键词: 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