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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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进一步加大文物和历史遗产保护力度,完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联合工作机制,提升文物安全防范能力,山东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青岛海关、济南海关印发《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针对山东省文物资源特点、安全风险状况、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实际需要等,明确提出9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持续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和市场管控力度,规范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移交,强化联防联控以及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

《方案》要求,始终保持打击防范盗掘、盗窃、倒卖、走私、损毁等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持续开展专项打击;将团伙犯罪、集团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建立“重大文物案件快侦快破机制”;对未破的重大文物犯罪案件,调集优势警力,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加强文物进出境监管,严厉查处夹藏文物、伪报品名或将文物与普通物品混装,以及不按规定申报携运文物出入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市场管控力度,重点查处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给外国人,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文物商店从事文物拍卖经营活动,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从事文物购销经营活动,拍卖企业未经审核拍卖文物,文物收藏单位从事文物商业经营活动,诈骗、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包括在互联网上从事上述活动)。

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调度推进。依托省文物保护委员会成立省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协调工作组,各市对照成立相应的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组。各地区各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实施定期协调会商、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等,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加强警示教育,鼓励群众举报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防范文物犯罪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原标题:山东启动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

值班主任:田艳敏

作者:张静

责任编辑: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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